瀏覽人次: 90

其他相關說明

 

招生對象:
1. 以合作高職(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、臺中市立霧峰農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)專班考生優先錄取,如有缺額,酌收學生以補足原核定名額為限。
2. 參與本計畫之學生採獨立編班,就學期間應至合作廠商實習。
3. 學生若無意願在合作企業進行實習、或經媒合3次仍無法媒合成功至公司實習,亦或有其它因素達到退學標準時,依教育部規定學生應立即被解約與退學,由本校發給取得學分證明,不予保留學籍。
4. 學生因成績或個人因素無法修習本校課程時,由本校發給取得學分證明,並輔導報名參加他校轉學考試。
5. 學生若欲申請轉廠,應於每學期之學期末前三週開始申請,需填寫「實習轉廠申請表」(專職助理索取),始可申請轉廠,轉廠後的薪資依雙方共識,然每位學生就讀期間僅有兩次轉廠機會(第二次特殊情況才可轉廠,例如醫院證明),開學前原於高工端之實習廠商不列轉廠紀錄,請學生審慎使用此權利。
6. 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學生為公司的正式員工,然如廠商認為學生表現不佳,且學生經過公司與學校的兩次輔導後(須面談輔導與記錄)仍未改善,公司可開除或資遣學生。
7. 學生被公司開除或資遣後,必須在一個月內找到任職之新公司,若無則依學校規定辦理退學,然每位學生就讀期間僅有兩次轉廠機會。
8. 學校正式放榜後,學生即可自由找廠商面試;雙方面試成功後可回報系上,如學生無法找到合適的廠商,可參加系上所辨理的廠商媒合座談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