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計項目 | 比例 |
技術證照 | 30% |
歷年成績單 | 30% |
重要競賽成果 | 20% |
其他優異證明 | 20% |
採計項目 | 佔總成績比例 |
備審資料審查 | 100% |
競賽獲獎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 | 加分 |
【繳交資料】 技術證照、歷年成績單、重要競賽成果、其他相關優異證明(含自傳)。 【指定項目甄審說明】 備審資料評分標準:技術證照30%【相同性質證照,只計分一次。】、歷年成績單30%、重要競賽成果20%、其他優異證明20%。 【其他說明】 1.備審資料審查所交資料不再歸還,請自行留存。 2.原住民考生可提供原住民族群文化學習歷程及多元表現成果,以利審查。 |